约定的借款利息是否受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21-01-07 12: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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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地坪厂家
2012年3月5日,袁浩向我朋友吴刚借款4万元,约定借款利率按月利率5分计算,并于2013年3月5日前还清本息。可借款到期后,袁浩却一直没偿还本金和利息,请问双方当时约定的借款利息是否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同时,公民之间的借款,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复利,也就是“利滚利”,法律也不予保护。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对利息的约定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要约定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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