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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96万买房合同价显示仅68万原是中间商赚差价

发布时间:2021-01-20 09:30:15 阅读: 来源:地坪厂家

图为:刘女士购房发票上房价为68万余元(蓝圈处)

图为:售楼部外景

楚天都市报记者满达实习生张思睿

花96万元购买loft公寓,购房合同上的价格却只有68万余元,其它的款项流入了第三方销售公司的账户。前日,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长航蓝晶国际小区,业主刘女士等人说,他们和销售公司、开发商多次协商,希望能够退还差价,暂时还没结果。

购房合同上房价缩水27万元

刘女士介绍,她在长航蓝晶国际附近上班。2017年6月23日,听说该小区有loft公寓出售,便来售楼部打听,置业顾问郭某接待了她。“说loft可以隔两层,商住两用,我准备买来投资。”刘女士说,她来到售楼部3楼,刷卡支付了5万元定金,选中了12栋6层一套48.2平方米的房子。置业顾问称,房屋总价为96.0324万元。

刘女士决定全款购房,当月29日她带着银行卡再次来到售楼部,郭某带她上3楼先刷卡支付了22.3137万元房款。之后工作人员告诉她,POS机信号有问题,让她到2楼交剩余房款。于是刘女士来到2楼,刷卡支付了68.7187万元。交款当天,刘女士签订了购房合同,按了手印,之后置业顾问将合同收走拿去备案。

7月3日,刘女士接到通知,拿收据去换发票,但只收到了一张68.7187万元的购房发票,发票显示房屋销售方为武汉长航美湾置业有限公司。刘女士称,她当时问了郭某,为什么发票只有68万多元,对方称这样的话税费会少一些,自己也没多怀疑。

去年上半年,刘女士的丈夫从售楼部领取了购房合同,刘女士没有细看。直到最近,开发商通知刘女士等业主前去领取办房产证的相关资料,刘女士拿出购房合同,才发现合同内的房款总价为68.7187万元。“我明明交了96万多元,其它27万多元去哪了?”于是,刘女士找到售楼部,希望讨个说法。

业主支付的房款竟然有两个收款方

前日下午,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长航蓝晶国际小区,10多名业主守在开发商办公地点外,他们与刘女士的遭遇类似。

业主周先生称,2017年6月,他接到营销电话,对方称是长航蓝晶国际销售人员,邀请他到售楼部买房。周先生交了10万元定金,选购了两套loft公寓房。当时,置业顾问和他签了两份商品房定购确认单,其中一套房的定购确认单显示,购买总价为89.0584万元,其中合同价款为68.0299万元,余款为21.0285万元。

周先生说,他当时也是分别在售楼部3楼和2楼刷卡支付房款。他想着都是售楼部的人员,也没起什么疑心。后来才发现,购房合同上的房款和实际支付房款存在20多万元的差价。其他业主也表示,自己交定金时也拿到了商品房定购确认单,但没仔细看内容,自己其实是和置业顾问签订的,并不是和开发商签的。

刘女士查询了自己的银行流水,发现68.7187万元房款支付给了开发商,而其余款项则支付给了武汉叁禾房地产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其他业主手里的收据显示,也跟刘女士情况类似。

对此,刘女士称自己是在售楼部交款,房款也支付给了开发商,结果比合同价多支付27万余元,她难以接受。而还有业主打听到,有人直接从开发商手中购房,就不需要支付这额外的20多万元。

刘女士说,她找到开发商和销售公司,销售公司代表曾提出原价将房屋回购等方案,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有变相涨价嫌疑律师建议业主投诉

前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接待刘女士的置业顾问郭某,询问其当时是否明确告知刘女士,96万元中只有68万余元为合同房价,但对方挂断了电话。

记者随后找到开发商长航美湾置业有限公司一名姓徐的经理。她表示,12号楼有147套房被湖北优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团购,再由该公司委托第三方销售,开发商提供了售楼部3楼的场所给该公司办公。如果购房者直接从开发商处购房,只需支付备案房价。徐经理称,这些团购的房屋也是由开发商合法出售的,至于业主另外被收取的费用,她此前不清楚,近日接到刘女士等人投诉才知晓情况。目前,她已向上级领导汇报,也在联系相关公司,协商解决此事。

对此,刘女士有不同意见:“如果开发商将房屋团购给了其它公司,为什么我从其它公司那里购房时,还需要将68万余元的房款支付给开发商?”

昨日上午,武汉叁禾房地产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的段经理向记者解释,湖北优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12号楼的3到8楼以及16楼整体团购了,委托该公司进行销售。该公司属于正规房地产销售公司,在销售房屋时产生了广告费用、渠道佣金等成本,这些费用是在房屋团购费用之外的。这部分费用可以开具发票,但因为目前还有少数房屋未交房,所以暂未开具发票。

至于刘女士等人提到,置业顾问没有明确告知房款明细,段经理说售楼部现场张贴了通知,而且业主手里的收据也可以证明,总购房款分为合同价款和余款两部分。针对刘女士等人的诉求,段经理称会和湖北优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开发商协商,积极协调解决问题,不会逃避责任。

对此,刘女士、周先生等业主称,第三方公司加收费用可以理解,但27万多元占总房款的28%左右,这也太多了。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第三方销售公司可以收取相应的费用,但如果这部分费用过高,明显偏离行情,则有变相涨价的嫌疑。建议购房者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主管部门调查多收款项的资金流向等。

目前,记者也向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房管局反映了此事,相关工作人员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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