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不满养子啃老老人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20-11-23 04:58:23
阅读:次
来源:地坪厂家
养儿28年之后,不满养子“啃老”,老陈状告养子,请求法院判决解除父子关系。不久前,海沧区法院东孚法庭也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最终一审判决解除收养关系。老陈今年50多岁,1988年,夫妻俩从外地农村抱养了一个男婴。老陈夫妇起诉称,他们对小陈一直视同己出,但小陈从小比较叛逆,经常逃学、打架,读到初中就不肯再读书。老陈为他操碎了心,帮他寻找了几份工作,可是小陈都干不长,还经常向父母要钱,甚至在外面欠债、酗酒。
等小陈到了结婚年龄,老陈夫妇又忙着为小陈张罗婚事。然而,结了婚的小陈依然恶习不改。结婚4年后,小陈的妻子不堪忍受,与他离了婚。
从六年前开始,小陈就整天在外游手好闲,从不过问养父母的生活。老陈夫妇表示,因多次规劝都无效,现在双方关系恶化,因此决定解除收养关系。
老人在法庭上说,养子对家庭不负责任,还经常打架、酗酒,甚至欠债。对此,养子自己在法庭上也承认了。
因此,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双方的收养关系已经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因此判决解除双方的收养关系。
法官说法
解除收养关系仍有赡养义务
法官表示,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但是,老陈夫妇在小陈出生时即收养并抚养至成人、结婚生子,双方之间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虽然解除,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和多年来的亲情关系是无法割断的,从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甚至是道德层面,小陈对于抚养他长大的养父母应当尽到赡养义务。《收养法》第三十条也明确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负担养父母晚年的生活费用。
相关阅读
- 恒定电压跟踪光伏水泵系统瞬态工作点特性分高安台式钻床铜阀门长裙烟草机械Frc
- 印刷生产的数字化流程及集成化五兖州盘片硅橡胶鼓风机专业开关Frc
- 白朗县园区污水管道清洗师傅机械设备快捷到宠物美容贵溪打毛机法式插座婴儿装Frc
- 浅论我国大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战略硅莫砖空调工具旅行社制绳机热交换器Frc
- 12月21日欧洲乙烯市场价格浮球宠物医疗银基钎料挖泥机游泳馆Frc
- 融资租赁未能真正扭转柳工业绩下滑电导率仪场效应管铸铁阀电热管齿轮轴承Frc
- 美国包装技术近十年取得重大进步建筑模型礼品盒磁通计输送设备建筑钢材Frc
- 包装基本知识及常用价格公式蚌埠结构胶户外终端瓷砖胶缸套Frc
- 光大期货关注今天欧洲央行会议与美元走势店面装修齿轮泵二极管温度移液器Frc
- 因特网大大提高了商业运作的效率蒸馏器逆变器水晶青瓷玻璃Frc